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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玉华-青岛刑事辩护律师照片展示

丁玉华律师
  • 所属律所:

    山东光浩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

    13702202111336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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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联系地址:

    青岛市黄岛区双珠路266号(西海岸壹号九楼)

文章正文

民事案由法律援助对象的案由包括吗 延期开庭法定事由都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28日 来源:青岛刑事辩护律师 浏览:266

[导读]:   丁玉华律师,青岛刑事辩护律师,现执业于山东光浩律师事务所,为人和蔼可亲,容易沟通,办案风格亲切耐心,致力于通过良好的沟通为每一个当事人提供优秀的法律服务,做好实事,帮人排忧解难。法律专业知识扎实,办案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的判断能力及逻辑

  丁玉华律师,青岛刑事辩护律师,现执业于山东光浩律师事务所,为人和蔼可亲,容易沟通,办案风格亲切耐心,致力于通过良好的沟通为每一个当事人提供优秀的法律服务,做好实事,帮人排忧解难。法律专业知识扎实,办案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的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一贯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民事案由法律援助对象的案由包括吗

我国的法律援助主要是为了那些需要法律帮助的却没有足够的经济能力去聘请律师的弱势群体设立的,只要你属于经济上比较困难的情况,需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时都可以向相关机构申请法律援助。那么民事案由法律援助对象的案由包括吗

一、法律援助对象的案由有哪些

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1、请求国家赔偿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

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

5、请求支付劳动报酬

6、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

二、刑事诉讼中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的情形有哪些

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1、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2、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3、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4、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如果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

三、法律援助的途径有哪些

1、法院指定

法院指定主要是指在刑事案件中为被告人指定辩护人,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公诉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为其指定辩护人。

被告人为盲、聋、哑和未成年人的,如果没有指定辩护人,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律师;其他残疾人和老年人为被告而因经济困难无力聘请律师的,法院可以为其指定辩护律师。

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律师。

法院认为案情重大,需要进行辩护的,法院也应当为被告人指定辩护人。

建设法治社会,法治政府要先行,队伍是关键。用法治政府来推动社会法治化,这需要广大公职人员具有整体法治素养,特别是领导干部和执纪执法从业人员。要用法治思维方式产生的公务言行孜孜引导群众,严谨地对待处置利益诉求个体或群体,不让他们产生任何与政策法规相左的歧意,引导他们搜索寻找与政策法规相符的理由和条件;对符合条件要及时办理兑现,坚决防止“不闹不解决”的被动行为,防止无理取闹不良发酵。以有效的法治行为告诫民众,所有矛盾纠纷和正当诉求都有正当渠道;时刻注重引导民众按照法治思维方式和逻辑来观察、分析和认识社会问题、解决利益诉求,从而 达到民众对法律的敬畏。

综上所述,民事案由法律援助的适用情况是包括的,以及法律援助的其他一些案由都有所说明,如果我们遇到要向法律援助机构补偿些许费用费用,法律援助的机构需按照相关的规定及时进行审核,受援人则需要积极向法律援助的机构进行支付。

延期开庭法定事由都有哪些

法院在受理了案件之后,其实会根据自身的一个情况来安排开庭时间,因为有些法院受理的案件多而有些受理的却比较少,因此对于开庭审理的时间就不好作出统一的规定。而在一些情况下也会出现延期开庭的情况,那究竟延期开庭法定事由有哪些呢接下来,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延期开庭法定事由有哪些

延期审理是指在法庭审判过程中,遇到某些法定的足以影响审判进行的情形时,法庭决定推迟审理活动。

刑诉法规定延期审理的情形:

1、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

2、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

3、由于当事人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

司法解释规定延期审理的情形:

1、被告人当庭拒绝辩护人为其辩护,要求另行委托辩护人,应当同意,并宣布延期审理。被告人要求人民法院另行指定辩护律师,合议庭同意的,应当宣布延期审理。

2、对于辩护人依照有关规定当庭拒绝继续为被告人进行辩护的,合议庭应当准许。如果被告人要求另行委托辩护人,合议庭应当宣布延期审理,由被告人另行委托辩护人或者由人民法院为其另行指定辩护律师。

二、延期审理应注意什么问题

1、另行委托、指定辩护人或者辩护律师的,自案件宣布延期审理之日起至第十日止,准备辩护时间不计入审限。

2、公诉人要求出示开庭前送交人民法院的证据目录以外的证据,辩护方提出异议的,审判长如认为该证据确有出示的必要,可以准许出示。如果辩护方提出对新的证据要做必要准备时,可以宣布休庭,并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辩护方作必要准备的时间。确定的时间期满后,应当继续开庭审理。〔延期审理最高法院解释155条〕

3、检察院变更、追加起诉而需要给辩护人必要的时间准备辩护意见的,合议庭也应当决定延期审理。

另外:

1、上述情形中,除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申请回避的应当由人民法院院长决定以外,其余情形应当由合议庭决定。延期审理的开庭日期和地点,合议庭可以当庭确定,也可以另行确定。

2、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发现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延期审理建议的,合议庭应当同意。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建议延期审理的次数不得超过两次。法庭宣布延期审理后,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期限内没有提请人民法院恢复法庭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决定按检察院撤诉处理。

3、合议庭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被告人可能有自首、立功等法定量刑情节,而起诉和移送的证据材料中没有这方面的证据材料的,应当建议检察院补充侦查。

4、当事人和辩护人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应当提供证人的姓名、证据的存放地点,说明所要证明的案件事实,要求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理由。审判人员根据具体情况,认为可能影响案件事实认定的,应当同意该申请,并宣布延期审理。延期审理的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延期审理的时间不计入审限;不同意的,应当告知理由并继续审理。

主要涉及到了三种情况,就包括需要通知新证人到庭或者需要调取新的物证,又或者当事人申请了回避而导致不能进行审判的。在我国相关司法解释当中,其实也对延期开庭的情形作出了规定,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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